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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 2024-06/11 02:13:24
作者: 云开平台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北京服装学院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对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 划,文理兼收。

  1上表中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包含面向北京生源的艺术类专业“双培”、“外培” 招生计划。待具体分区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将在北京市合格生源中另行组织征集志愿,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包括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240人和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110人, 录取办法: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报名或专业合格后征集时的报考方向,确定具体就读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包括珠宝首饰设 计、箱包设计、鞋品设计和配饰设计专业方向,在学生入学完成相关阶段学习计划后,根据 学生各科目课业成绩、个人志愿及分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专业方向。

  4绘画(师范)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无须参加北京服装学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计算录取综合成绩,高考结束后须参加北京服装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分为美术类和表演类两类,请考生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报名。

  (一)美术类校考的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考生只能在以上 专业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1)报名、交费及确认 考生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进入“2019年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入口”完成报名、交费及确认,加试费:160元。交费后考生所 有信息不能更改。

  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须填写基础信息,上传肖像信息及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市) 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 一考试准考证原件,选择考点和专业并完成 交费。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考生一定要进行在 线确认,并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 表》及《准考证》 (一张A4竖版)

  2.选择在石家庄、青岛、郑州、长沙考点考试 考生需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考点指定的网站或现场进行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1)根据各省文件规定及北京考点考场容量,河北、河南、湖南、广东籍考生只能在生 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石家庄、郑州、长沙、佛山、青岛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 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成绩。

  (2)选择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2月22日或23日任选一天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 在确认时确定。因北京考点容量有限,当天考场安排额满即止,考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其它时间或考 点参加考试。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名、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 终成绩,其它成绩无效。

  (二)表演类校考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方向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考生登录在手机上下载报名系统 APP 客户端,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 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c)才艺表演:考查考生的表现力、节奏感、乐感、肢体 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表演服装自备、时长2分钟以内);

  (b)镜前展示:根据所给道具表现造型,考查考生姿态、 造型、表现力、乐感等;

  (c)个人展示:台词环节考查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及声音表 现力(脱稿台词自备、时长2分钟以内);舞蹈或形体表现力环节考查考生身体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韵律性和 表现力(表演服装自备、时长1分钟以内);口试环节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思维的敏锐度与逻辑性。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表演专业考生须知》。

  3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还须持《广东省2019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校考准考证》)。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 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北京服装学院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 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做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作弊等行为,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美术类专业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左右,表演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分别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资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 绩时不计入总分;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自主招生分数线、 普通类一段线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疆尔自 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 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4绘画(师范)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为北京市美术统考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

  3.北京服装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

  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师范)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 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 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 1600 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真实的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不再发放交通补贴。

  5.绘画(师范)专业中培养、管理与就业等有关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 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 号)规定的执行。